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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专利-
关于PCT专利申请进入南非国家阶段后的审查备忘录(专利实施细则修正案,2006年5月)
必备文件1. 根据南非专利法第43E部分的规定,只要选定了南非、而无论是否依照专利合作条约第二章提交了请求,PCT专利申请必须自优先权日起31个月内进入南非国家阶段。凡是指定或选定南非的国际申请人都应:
(a) 向专利局支付规定的进入南非国家阶段的费用;
(b) 如果国际申请没有依据专利合作条约用英语提交或公布,则应以南非官方语言(英语是官方语言)、在规定的期限内(即自优先权日起31个月)向南非专利局提交包括了规定内容的国际申请的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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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南非专利局提交译本的期限最多可申请三个月的宽限期;如果在进入南非国家阶段后的三个月宽限期内没有提交译本的话,那么有关的国际申请将被视为放弃。
2. 专利审查员也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足够的证据,以证明其有资格申请该项专利;为此目的,可接受合规的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其它形式的证据也是可以接受的:如雇用合同摘录及雇主的宣誓书。这些文件可在自申请日起六个月内提交。
3. 自申请日起六个月内还要提交南非专利申请表格第三页(标准的声明和授权委托书)所规定的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的提交可申请宽限期。
4. 自申请日起六个月内还要提交南非专利申请表格第二十六页所规定的、关于本土生物资源、基因资源及传统知识使用情况的声明。这些声明的提交可申请宽限期。我们认为,上述声明仅限于对南非的资源及传统知识的使用情况。请注意,专利申请表格第26页所要求的声明是不论发明所涉及的技术领域的,对相关栏目的标记将用以显示出相关性。
5. 当专利申请表格第26页所做的声明涉及要求保护的发明是基于或源于本土生物资源、基因资源、传统知识或其使用的情况,在受理该专利申请前,审查员会要求申请者提交以下一项或几项文件,以证明申请人有资格或有权利用该本土生物资源、基因资源、或传统知识或其使用:
(a) 依据2004年《国家环境管理:生物多样性法令》第7章所签发的许可的副本;
(b) 如适格,事先已经获得依2004年《国家环境管理:生物多样性法令》82(2)(a)
或 82(3)(a)的规定而同意的证据;
(c) 如适格,依2004年《国家环境管理:生物多样性法令》82(2)(b)(i)节所规定的原料转让协议的证据;
(d)如适格,依2004年《国家环境管理:生物多样性法令》82(2)(b)(i)节所规定的利益共享协议的证据;
(e)如适格,请求保护的发明之共同所有的证据;
(f) 审查员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据。
说明书要求
6. 南非专利局会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直接获取国际专利申请的副本及依照《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34条所做的修改,申请人不需要向其提交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及摘要的副本。
7. 在国际申请阶段,单独或同时依照《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34条做过修改时,在进入南非国家阶段时,这些修改会自动成为其申请的一部分。然而,如果所做修改不是使用英文的,则须在3个月内提交一份经证明的英文译本。
8. 南非是非审查国家,其所做的唯一审查仅是形式审查而不涉及实质审查。保证申请专利在新颖性及创造性方面的有效性是申请人的义务。
8.1南非对专利的新颖性要求非常类似于大多数发达国家如欧洲、美国、澳大利亚及日本,因此,在这些国家专利局审查过程中,所做的任何为克服新颖性质疑所做的修改都应纳入南非的专利申请,最好是在专利授权前。
8.2 南非对专利的创造性要求与上述一些国家的要求不同,因此向南非提出专利申请时,就得根据国际检索报告及/或国际初步审查报告仔细检查所提交及/或公布的说明书,以便决定,在多大的程度上应当对提交的/或公开的PCT国际申请进行修改,从而减少可能被南非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因缺乏创造性而被宣告无效的风险。
8.3我们通常建议,在将单纯为克服别的国家专利局的创造性质疑而做的修改纳入向南非的专利申请前须仔细考虑。这样做会避免对向南非申请专利的权利要求范围做出不必要的限制。只有法院才能决定发明的创造性问题。
8.4 由此,在一些情况下这样做会更好些,即,不受国际初步审查报告所附修改的限制,而在南非专利局批准专利前选择性地对该南非专利申请进行修改。同样,也可在修改申请文件时添加omnibus权利要求(见下述9)的同时,撤销国际申请阶段所做的修改。
8.5 依照南非专利实践的惯例,在授予专利权前,南非专利申请中通常包括omnibus权利要求。这些omnibus权利要求必须按照下述第9项所规定的修改方式提出。
9 修改
9.1
Omnibus权利要求,在南非不予授权的权利要求、例如治疗方法权利要求,及其它通常依照南非专利实践惯例所添加的权利要求—它们没有附于国际申请之后—必须在申请提交后、但在授权前(约8个月)进行增添、删除或更正。
9.2除非我们自进入南非国家阶段日起三个月内收到你们提出的相反意见,否则我们将按上述8.1所规定的那样,将对申请进行修改,以便使它符合南非的专利审查实践及法律要求。同时我们也将留意所做的其它任何修改及更正,例如上述第8项所阐释的那样,依据对申请人而言已知的现有技术进行必要的修改及更正。
10. 优先权文件
a. 如果申请人满足了PCT17.1的规定,则优先权文件及其译本都不需要提交。
b. 如果申请人没有满足PCT17.1的规定,则优先权文件及其经过证明的译本必须在进入南非国家阶段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给专利局。如果申请人申请宽限期的话,审查员可以自由裁量而适当延长该期限。
11.
年费应自国际申请日起36个月开始缴纳,但是如果一项专利是自国际申请日起33个月后才授权的话,该费用可在授权后6个月内缴纳。 International
Fi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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